話說小小P每次睡覺都會來跟我舔舔,當然我都把這當成是種去角質的美容 XD。可是最近呢,我發現一件事情。就是每次他舔舔後,就會用腳在我肚子上面踩個幾下,踩完後頭就靠在肚子上面,臉朝著我睡覺= =。
人客阿~或許會覺得這樣很舒服,因為我呼吸都會用到肚子,所以每次看到他躺上去,大頭就上上下下的慢慢移動,真的是頗可愛的拉~ ^^ 。
但是,比較討厭的就是,如果我一翻身,他就馬上起來用腳繼續踩我肚子,當我翻回原位,才又繼續的躺了上去>"<。
題外話,小P現在都沒有在床上睡了,因為自從人工草皮裝上去後,每天不管是睡覺、休息她都粉愛躺在上面!
2008年5月30日 星期五
2008年5月28日 星期三
爆了.
我的天阿!!手機費爆了! 爆了4000多元~看來這個月要縮衣節食了!因為下個月要繳保費,因此泡麵我準備好了,熱水我準備好了,雞蛋我準備好了!
說到食物,我不得不罵一罵小P。他真的是很愛吃~昨天我魯了白菜魯!晚餐就吃東坡肉加上白菜魯,沒想到小P也是很開心的搖著尾巴跑了過來,站起來一直聞我的碗!
恩,其實就算他已經吃過了,每當我在吃東西它都會過來聞香聞香。 @@當然我是不會給他吃的,除了我煎魚之外。說到這個魚;上次煎了一尾白鯧,還沒煎之前小P也不大想裡,我心裡想,ㄟ~怎麼我們家的貓都很乖不偷腥!結果等到我準備要吃的時候,又搖著尾巴過來了 >"< 原來,他們只吃全熟的食物,而且要色香味俱全! 我就分了他們一口吃吃看,小P很開心的吃了一小塊,我要分給小小P的時候,他老木就把他推開,搶了過去 = = 因此,我直接拿一塊放在小小P嘴邊讓他吃的安心點。
小P阿~如果你在不節制點,你的體重就會像我的手機費一樣。 爆~~了~~~
說到食物,我不得不罵一罵小P。他真的是很愛吃~昨天我魯了白菜魯!晚餐就吃東坡肉加上白菜魯,沒想到小P也是很開心的搖著尾巴跑了過來,站起來一直聞我的碗!
恩,其實就算他已經吃過了,每當我在吃東西它都會過來聞香聞香。 @@當然我是不會給他吃的,除了我煎魚之外。說到這個魚;上次煎了一尾白鯧,還沒煎之前小P也不大想裡,我心裡想,ㄟ~怎麼我們家的貓都很乖不偷腥!結果等到我準備要吃的時候,又搖著尾巴過來了 >"< 原來,他們只吃全熟的食物,而且要色香味俱全! 我就分了他們一口吃吃看,小P很開心的吃了一小塊,我要分給小小P的時候,他老木就把他推開,搶了過去 = = 因此,我直接拿一塊放在小小P嘴邊讓他吃的安心點。
小P阿~如果你在不節制點,你的體重就會像我的手機費一樣。 爆~~了~~~
2008年5月27日 星期二
長毛了
話說,小小P剛來的時候我就有注意到,脖子後面的部位毛量有點稀疏,原本以為是錯覺,但是上個禮拜我就發現他竟然把那裏的毛撥光了= =。 怎麼撥的呢?就是用後腳去搔癢,搔著搔著就弄出個大約50元硬幣大小的禿毛地!
擔心會有傷口,我就先用生理食鹽水去沖洗患處,之後打電話給"P貓專屬VIP獸醫"簡醫師,他好忙阿!不過還是會回撥給我XD,恩~不枉費過去那麼照顧他了~呵呵。
簡醫師要我不要帶他們去看醫生= =,因為都會亂收錢!可能明明很容易就可以診斷出的病,卻都要故意弄的很複雜的過程還有費用,重點是價格都亂開@@。
所以我們就來線上問診了! XD
初步排除是黴菌,因為有黴菌的話兩隻都會得,
錢癬,屬於人畜共通,而且小小P都跟我睡,同時患處沒有錢癬的徵狀,更重要的是我也沒發病!
最後~到兩隻貓咪的下巴去檢查有沒有跳蚤的排泄物,果然有些許微黑粒,溶水後呈現暗紅色, bingo!!!!!
推薦用藥~蚤不到滴劑
不過簡醫師也叫我不要買,因為外面都太貴了,他拿可以成本價3折= =。
所以就寄了一盒上來給我了~不過還沒到 XD
我以前就跟他說過等他研究所畢業,我們來搞個寵物繁殖!鐵定會很有趣!$$$我來籌~醫療他來負責~繁殖技術我來弄! 不過現在$$似乎我也沒賺到多少,距離1000萬還有點距離!
最近境外的基金都在相對低點,真的是可以逢低入場!波段操作~你還在等什麼呢?(指) 上證、港股都很低,真的是可以入場!末等待!
最低門檻定期定額只要500美金而已!
快來存退休金吧!
擔心會有傷口,我就先用生理食鹽水去沖洗患處,之後打電話給"P貓專屬VIP獸醫"簡醫師,他好忙阿!不過還是會回撥給我XD,恩~不枉費過去那麼照顧他了~呵呵。
簡醫師要我不要帶他們去看醫生= =,因為都會亂收錢!可能明明很容易就可以診斷出的病,卻都要故意弄的很複雜的過程還有費用,重點是價格都亂開@@。
所以我們就來線上問診了! XD
初步排除是黴菌,因為有黴菌的話兩隻都會得,
錢癬,屬於人畜共通,而且小小P都跟我睡,同時患處沒有錢癬的徵狀,更重要的是我也沒發病!
最後~到兩隻貓咪的下巴去檢查有沒有跳蚤的排泄物,果然有些許微黑粒,溶水後呈現暗紅色, bingo!!!!!
推薦用藥~蚤不到滴劑
不過簡醫師也叫我不要買,因為外面都太貴了,他拿可以成本價3折= =。
所以就寄了一盒上來給我了~不過還沒到 XD
我以前就跟他說過等他研究所畢業,我們來搞個寵物繁殖!鐵定會很有趣!$$$我來籌~醫療他來負責~繁殖技術我來弄! 不過現在$$似乎我也沒賺到多少,距離1000萬還有點距離!
最近境外的基金都在相對低點,真的是可以逢低入場!波段操作~你還在等什麼呢?(指) 上證、港股都很低,真的是可以入場!末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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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往高處爬??
這句話在我們家似乎都不曾發生過,大概是年紀老邁吧!年輕的不說,就先說老的吧~小P最高也就只有爬過床頭櫃或是陽台的窗戶而已,最常睡覺的地方不是床底下、沙發、人工草皮不然就是籠子,小小P都在躺在我床上的棉被,有時候會暴衝到貓屋上面去跑跑跳跳。所以每次看到別人家的貓咪都是爬到很高的地方睡覺或是逛大街,我都覺得很奇怪。
不過~話說回來,我總覺得他們的行為模式都有點像狗了! @@?難不成我把他們當成狗在養???(大驚!!)
可以是我時常都對他們喵喵叫~(不過都不理我),那從今天開始我要對他們旺旺叫好了!搞不好他們立馬就給我回喵個幾聲! (笑)
不過~話說回來,我總覺得他們的行為模式都有點像狗了! @@?難不成我把他們當成狗在養???(大驚!!)
可以是我時常都對他們喵喵叫~(不過都不理我),那從今天開始我要對他們旺旺叫好了!搞不好他們立馬就給我回喵個幾聲! (笑)
2008年5月26日 星期一
當12年爸 一場空
幹! 我哭了~~ 小小P在旁邊舔著我的眼淚 T_T.......好感人的故事!!!!
轉錄自http://www.wretch.cc/blog/ninthchords/5244272&page=4#comment223006019
A先生約四十歲,是一個經由朋友介紹才找我委任案件的人,第一次到事務所商談案情時,他看起來很不安。他說:「十二年前我與前妻離婚,離婚時結婚才不到三年,雖然婚姻關係還在時,我們並沒有嚴重地為什麼事情爭執過,但是三年的婚姻讓我們更認清彼此而決定放對方高飛,還好我們沒生孩子,分手的事沒有小孩監護的問題就單純了些;沒想到就在簽字離婚辦好登記後不到一個月,前妻打電話告訴我她懷孕了,做完產檢後醫師說已經受孕兩個多月,當時的我不是該悲該喜,只是我們都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從沒討論過人工流產的問題,於是男孩在離婚後七個月就順利地出生了。基於法律規定,小孩出生時雖然父母已經離婚,但是往前推算受胎期間若仍在父母婚姻關係存在時,這個小孩會被視為婚生子女,前妻生的這個男孩受胎時,我們還沒離婚,所以我當然還是這個孩子的父親,男孩也從了父姓。男孩出生後,前妻的經濟狀況很差並沒有撫養小孩的能力,於是我們協議男孩由我監護,小孩當然就跟我同住也入了我們這邊的戶籍。」
「十二年來我沒有再婚,完全參加了男孩的成長,我們感情很好,無所不談,男孩上了小學以後,每年我都會帶他出國度假,男孩的阿公阿嬤也疼他疼的要命,然而就在上個星期我才知道,男孩不是我的骨肉……..」
「前妻發了一張存證信給我,裡面先是一些懺悔之詞,接下來就提到要談一件因為不得已而隱瞞我很久的事,存證信函內附一張台大醫院的dna檢驗報告書,檢體是男孩與一名我不認識的男子,dna檢驗報告中說明跟我生活了十幾年而我已經視如己出的男孩與那名男子有親子血緣關係,而那個男子在我們離婚前就跟他交往一直到現在,男孩是前妻跟他婚外情而受孕的,前妻在存證信最後主張,希望我把男孩的監護改定給前妻,他們希望把男孩帶回去,如果我不答應,前妻會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說得白話些,就是請求法院確認男孩不是母親從A先生受孕而生的),等到勝訴後再依法將男孩帶回。」
「我看完了信,除了震驚還是震驚,原來我幫別人養小孩養了12年,為了慎重起見,我決定帶男孩一起去長庚做dna做親子血緣鑑定,鑑定報告出爐後,真的證明男孩跟我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
我聽到了這裡,心裡不禁可憐起眼前這個事業有成的男人,一個被瞞了十二年的男人,被瞞了十二年的『父親』。
那時我心裡自做聰明地臆測,A先生一定不甘被騙這麼久,而去照顧這個跟他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的孩子,既然醫院的親子鑑定是不會錯的,那這個案子再簡單也不過了,就是把男孩的監護協議歸對方,請對方來把小孩帶走,若A先生要再要求這12年因為不知情而幫別人撫養孩子的撫養費、教育費,那就幫他提起一個不當得利的訴訟。我想到這裡時,A先生接著表示他的想法,我才慚愧地發覺,原來我的臆測是錯的。
A先生告訴我:「我要這個男孩」
「我很愛這個孩子,他也很貼心,這些年多虧他陪我度過失婚、事業的低潮,人生也因為男孩而有了奮鬥的目標,我們曾經一起去林間抓昆蟲、去山上看星星,我發覺我的生活已經離不開他了,他媽媽隱瞞我這麼久,久到讓男孩成了我真正自己的孩子,現在卻要撕裂我生活的一部份,說什麼我都不肯。」
我皺著眉頭向他解釋,如果他不同意小孩被帶走,對方若要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也一定會敗訴,原因是法律同時規定母親若要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必須要在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提起訴訟,這個案子的小孩已經十二歲,早就超過一年,媽媽跟小孩的生父若要以訴訟的方式達到認祖歸宗的目的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A先生聽完我的意見就決定拒絕對方的要求。
過了幾個星期,A先生又到了事務所,這次他拿著對方告他的書狀帶著男孩一起到了事務所,剛看到男孩我感到很驚訝,長相確實一點都不像,但是看著他們互動的情狀,讓我不得不相信他們早已經是一對貨真價實的父子。
開庭期間,法官跟男孩的媽媽明白的說,雖然我相信孩子不是你從前夫受胎所生,而證據(dna親子鑑定報告)也確實證明是如此,但是因為法律有孩子出生後一年內必須提起的限制(立法的目的是為了不讓親子關係的安定性有隨時受到破壞的危險,才有所謂期限的限制),所以你們的請求不會被准許。
沒想到第二次開庭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一號最新的解釋文,就是針對否認子女之訴的期間限制的不合理提出說明,解釋文更直接指出這樣的法律違憲,必且訂出落日條款認為應該修法。這下可好了,這一號解釋文讓審理的法官開始動搖,法官認為如果法律已經被宣告違憲,在審理時雖然立法機關還沒來得及修法,他沒有理由爰用違憲的法律判對方敗訴。法官表明如果不能以否認子女的法律關係判對方勝訴,會考慮用一般的確認訴訟的法律關係判對方勝訴。
第二次開庭後,A先生跟我感到非常沮喪,在就法論法的立場,我必須跟他分析成敗的可能必須朝悲觀的方向,他也瞭解整個情狀。
那次開庭後過了兩個星期,A先生打了電話給我,他說他想清楚了,他決定放棄那個男孩,他說為了孩子好,男孩還是應該回到自己親生父母的身邊,趁孩子還小,告訴他真相或許是傷害最低的時機。他要我在他帶孩子去日本迪士尼回來後(他形容是父子間最後的一趟旅行,以後兩人就不是父子關係了)與對方聯繫交付孩子的事宜。
我打了電話告知對方這件事,他們要求為了防止突發狀況,希望能在公共場所交付孩子,而不要在A先生家裡帶孩子走,我徵詢過A先生後,跟對方協議就約在我事務所。
那天下午,小孩穿的很體面,全身都是新的。A先生用兩個大行李箱裝了男孩的東西,裡頭有他最愛的玩具,故事書……….男孩要被帶走之前他拿出一本像簿,裡面有十二張照片,從第一張到第十二張,先是小嬰兒被A先生抱著在蛋糕旁邊,後面的照片是小男孩倚在蛋糕旁邊吹蠟燭,蛋糕上面蠟燭的數字從一到十二,一個數字都沒少。男孩接過了照片,走向他親生父母前,不斷的哭著對A先生喊著:「爸爸再見」。
轉錄自http://www.wretch.cc/blog/ninthchords/5244272&page=4#comment223006019
A先生約四十歲,是一個經由朋友介紹才找我委任案件的人,第一次到事務所商談案情時,他看起來很不安。他說:「十二年前我與前妻離婚,離婚時結婚才不到三年,雖然婚姻關係還在時,我們並沒有嚴重地為什麼事情爭執過,但是三年的婚姻讓我們更認清彼此而決定放對方高飛,還好我們沒生孩子,分手的事沒有小孩監護的問題就單純了些;沒想到就在簽字離婚辦好登記後不到一個月,前妻打電話告訴我她懷孕了,做完產檢後醫師說已經受孕兩個多月,當時的我不是該悲該喜,只是我們都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從沒討論過人工流產的問題,於是男孩在離婚後七個月就順利地出生了。基於法律規定,小孩出生時雖然父母已經離婚,但是往前推算受胎期間若仍在父母婚姻關係存在時,這個小孩會被視為婚生子女,前妻生的這個男孩受胎時,我們還沒離婚,所以我當然還是這個孩子的父親,男孩也從了父姓。男孩出生後,前妻的經濟狀況很差並沒有撫養小孩的能力,於是我們協議男孩由我監護,小孩當然就跟我同住也入了我們這邊的戶籍。」
「十二年來我沒有再婚,完全參加了男孩的成長,我們感情很好,無所不談,男孩上了小學以後,每年我都會帶他出國度假,男孩的阿公阿嬤也疼他疼的要命,然而就在上個星期我才知道,男孩不是我的骨肉……..」
「前妻發了一張存證信給我,裡面先是一些懺悔之詞,接下來就提到要談一件因為不得已而隱瞞我很久的事,存證信函內附一張台大醫院的dna檢驗報告書,檢體是男孩與一名我不認識的男子,dna檢驗報告中說明跟我生活了十幾年而我已經視如己出的男孩與那名男子有親子血緣關係,而那個男子在我們離婚前就跟他交往一直到現在,男孩是前妻跟他婚外情而受孕的,前妻在存證信最後主張,希望我把男孩的監護改定給前妻,他們希望把男孩帶回去,如果我不答應,前妻會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說得白話些,就是請求法院確認男孩不是母親從A先生受孕而生的),等到勝訴後再依法將男孩帶回。」
「我看完了信,除了震驚還是震驚,原來我幫別人養小孩養了12年,為了慎重起見,我決定帶男孩一起去長庚做dna做親子血緣鑑定,鑑定報告出爐後,真的證明男孩跟我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
我聽到了這裡,心裡不禁可憐起眼前這個事業有成的男人,一個被瞞了十二年的男人,被瞞了十二年的『父親』。
那時我心裡自做聰明地臆測,A先生一定不甘被騙這麼久,而去照顧這個跟他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的孩子,既然醫院的親子鑑定是不會錯的,那這個案子再簡單也不過了,就是把男孩的監護協議歸對方,請對方來把小孩帶走,若A先生要再要求這12年因為不知情而幫別人撫養孩子的撫養費、教育費,那就幫他提起一個不當得利的訴訟。我想到這裡時,A先生接著表示他的想法,我才慚愧地發覺,原來我的臆測是錯的。
A先生告訴我:「我要這個男孩」
「我很愛這個孩子,他也很貼心,這些年多虧他陪我度過失婚、事業的低潮,人生也因為男孩而有了奮鬥的目標,我們曾經一起去林間抓昆蟲、去山上看星星,我發覺我的生活已經離不開他了,他媽媽隱瞞我這麼久,久到讓男孩成了我真正自己的孩子,現在卻要撕裂我生活的一部份,說什麼我都不肯。」
我皺著眉頭向他解釋,如果他不同意小孩被帶走,對方若要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也一定會敗訴,原因是法律同時規定母親若要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必須要在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提起訴訟,這個案子的小孩已經十二歲,早就超過一年,媽媽跟小孩的生父若要以訴訟的方式達到認祖歸宗的目的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A先生聽完我的意見就決定拒絕對方的要求。
過了幾個星期,A先生又到了事務所,這次他拿著對方告他的書狀帶著男孩一起到了事務所,剛看到男孩我感到很驚訝,長相確實一點都不像,但是看著他們互動的情狀,讓我不得不相信他們早已經是一對貨真價實的父子。
開庭期間,法官跟男孩的媽媽明白的說,雖然我相信孩子不是你從前夫受胎所生,而證據(dna親子鑑定報告)也確實證明是如此,但是因為法律有孩子出生後一年內必須提起的限制(立法的目的是為了不讓親子關係的安定性有隨時受到破壞的危險,才有所謂期限的限制),所以你們的請求不會被准許。
沒想到第二次開庭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一號最新的解釋文,就是針對否認子女之訴的期間限制的不合理提出說明,解釋文更直接指出這樣的法律違憲,必且訂出落日條款認為應該修法。這下可好了,這一號解釋文讓審理的法官開始動搖,法官認為如果法律已經被宣告違憲,在審理時雖然立法機關還沒來得及修法,他沒有理由爰用違憲的法律判對方敗訴。法官表明如果不能以否認子女的法律關係判對方勝訴,會考慮用一般的確認訴訟的法律關係判對方勝訴。
第二次開庭後,A先生跟我感到非常沮喪,在就法論法的立場,我必須跟他分析成敗的可能必須朝悲觀的方向,他也瞭解整個情狀。
那次開庭後過了兩個星期,A先生打了電話給我,他說他想清楚了,他決定放棄那個男孩,他說為了孩子好,男孩還是應該回到自己親生父母的身邊,趁孩子還小,告訴他真相或許是傷害最低的時機。他要我在他帶孩子去日本迪士尼回來後(他形容是父子間最後的一趟旅行,以後兩人就不是父子關係了)與對方聯繫交付孩子的事宜。
我打了電話告知對方這件事,他們要求為了防止突發狀況,希望能在公共場所交付孩子,而不要在A先生家裡帶孩子走,我徵詢過A先生後,跟對方協議就約在我事務所。
那天下午,小孩穿的很體面,全身都是新的。A先生用兩個大行李箱裝了男孩的東西,裡頭有他最愛的玩具,故事書……….男孩要被帶走之前他拿出一本像簿,裡面有十二張照片,從第一張到第十二張,先是小嬰兒被A先生抱著在蛋糕旁邊,後面的照片是小男孩倚在蛋糕旁邊吹蠟燭,蛋糕上面蠟燭的數字從一到十二,一個數字都沒少。男孩接過了照片,走向他親生父母前,不斷的哭著對A先生喊著:「爸爸再見」。
馬搞嗚~~
前幾天,小P躺在籠子前面睡覺,小小P就在他身上左右跳來跳去,有點像是我們小時候在玩跳繩的那種跳法。就在這個摩門特!小小P踩到他媽 >"<,小P一整個暴怒 XD站了起來,伸出貓拳往小小P臉上呼了個巴掌!
這時候我就看到小小P叫了"馬搞嗚~""馬搞嗚~"!而且一臉無辜樣的往我這邊走過來@@,於是我就幫他"呼呼",而且語重心長的說了下面這段話。
小小P阿~爸爸跟你說,你別悶了~俗話說的好"惹熊惹虎,不可惹到恰查某"!!!
這就是老爸還沒結婚的原因懂了吧! ^^
這時候我就看到小小P叫了"馬搞嗚~""馬搞嗚~"!而且一臉無辜樣的往我這邊走過來@@,於是我就幫他"呼呼",而且語重心長的說了下面這段話。
小小P阿~爸爸跟你說,你別悶了~俗話說的好"惹熊惹虎,不可惹到恰查某"!!!
這就是老爸還沒結婚的原因懂了吧! ^^
2008年5月12日 星期一
懷舊風
最近,P貓們興起了一陣懷舊風。何謂懷舊風呢? 呵呵~聽我道來!
話說前幾日,回家後遍地尋不著小小P,此時讓我好生驚恐!四處尋覓皆無蹤影,舉凡衣櫥、陽台、床底、冰箱、廁所以及廚房,正當心中焦慮之時,發現小小P從籠子裏面走了出來並且嬌喘一聲! 原來小小P自己把籠子打開跑了進去小歇, @@? 以下是對話!
我:爾等竟有如此之巧力,實屬難得阿!
P:喵~~~~~嗚~~(開心)
我:且不論此舉對與否,但使吾擔心受驚,此乃萬萬不可為之,下不為例!爾等知否?
P:喵~嘎 (張大眼睛)
我:若有再犯將處以杖責之罰!
P:喵~ (裝無辜)
我:退下吧!
從這天開始~他們倆就輪流去籠子裏面睡覺,我想這大概是最近走懷舊風吧! 而且最近玩具他們都不玩,梳毛倒是挺願意的,不過我的結食計畫似乎挺有用的,怎麼說呢?因為小P的肚子有比較上來一點,並不會很容易就垂到地上了!
預告:下禮拜我買的FURminator除毛刷就要來了!當到了的時候就可以開始大變身了。
敬請期待吧~
話說前幾日,回家後遍地尋不著小小P,此時讓我好生驚恐!四處尋覓皆無蹤影,舉凡衣櫥、陽台、床底、冰箱、廁所以及廚房,正當心中焦慮之時,發現小小P從籠子裏面走了出來並且嬌喘一聲! 原來小小P自己把籠子打開跑了進去小歇, @@? 以下是對話!
我:爾等竟有如此之巧力,實屬難得阿!
P:喵~~~~~嗚~~(開心)
我:且不論此舉對與否,但使吾擔心受驚,此乃萬萬不可為之,下不為例!爾等知否?
P:喵~嘎 (張大眼睛)
我:若有再犯將處以杖責之罰!
P:喵~ (裝無辜)
我:退下吧!
從這天開始~他們倆就輪流去籠子裏面睡覺,我想這大概是最近走懷舊風吧! 而且最近玩具他們都不玩,梳毛倒是挺願意的,不過我的結食計畫似乎挺有用的,怎麼說呢?因為小P的肚子有比較上來一點,並不會很容易就垂到地上了!
預告:下禮拜我買的FURminator除毛刷就要來了!當到了的時候就可以開始大變身了。
敬請期待吧~
2008年5月6日 星期二
節食
最近這幾個禮拜,我都刻意的不讓小P吃飯!為什麼呢?因為我發覺它的體重慢慢的成長上來,光是從我抱她的時候就感覺出來,而且肚皮已經快垂到地板上了,所以阿~
要~~~~減~~~~肥~~~~~~!
現在的方式就是,趁他跑去窗外看風景時,我馬上把窗戶關起來!先讓小小P吃個段落,之後再讓小P吃,因為如果我把食物的量減少的話,小P鴨霸的個性,一定是自己先吃個開心後才讓小小P去吃,在我思考所有的辦法中,似乎也只能這樣了! @@?
ps:我每次都跟小P說,你最近是不是變胖了?他都會轉過頭去,這是害羞嗎? 噗! 我也不曉得。 哈哈
要~~~~減~~~~肥~~~~~~!
現在的方式就是,趁他跑去窗外看風景時,我馬上把窗戶關起來!先讓小小P吃個段落,之後再讓小P吃,因為如果我把食物的量減少的話,小P鴨霸的個性,一定是自己先吃個開心後才讓小小P去吃,在我思考所有的辦法中,似乎也只能這樣了! @@?
ps:我每次都跟小P說,你最近是不是變胖了?他都會轉過頭去,這是害羞嗎? 噗! 我也不曉得。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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